宁夏启动秋冬季大气 水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上传时间:2019-10-25阅读次数:次编辑:辽宁京能电力
秋冬季是北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时段。10月19日,宁夏自治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全区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区开展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此次攻坚行动期间坚决杜绝“一刀切”。
行动方案提出,通过攻坚行动完成2018年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攻坚期完成月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力争使全区PM10和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和2%左右。2018年,沙湖水体综合评价10-12月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Ⅴ类,争取达到IV类水质目标,清水河三营断面稳定达到IV类水质目标,清水河泉眼山断面稳定达到III类水质目标;完成石嘴山市第四水源地替换工作,确保实现国家考核我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72.7%的目标任务。银川市6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基本达到IV类。氨氮、化学需氧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行动方案要求,严禁“一刀切”方式,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平时不作为、不担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产的“一刀切”行为,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坚决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给合法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供热燃煤锅炉淘汰、居民散煤“双替代”等要按要求时限完成任务,避免临近供暖期因未完成淘汰或改造任务给群众温暖过冬带来影响。对机动车限行,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法启动并按规定执行,避免出现大范围、长周期、全时段限行现象,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合理划定禁燃区范围和明确禁燃时段,不得出现全程禁燃等简单粗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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