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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八省煤电建设风险预警亮红灯 暂缓核准开建新项目

上传时间:2019-10-25阅读次数:编辑:辽宁京能电力

    国家能源局连续第四年制定发布基于三年后规划目标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预警结果显示,2022年,列入测算的国内29个省份中有8个省份的煤电装机充裕度预警指标亮起红灯。与2021年相比,2022年的煤电装机充裕度红色预警区域减少了50%。
 
    政策禁止新建自用煤电项目的省份数量持续缩减,折射了电力供需形势的潜在变化。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发布2022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预警机制既是为了“巩固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成果”,也为了“增强电力(热力)供应保障能力”。这是电力保供首次进入预警文件。
 
    为了防止高歌猛进的煤电步钢铁与煤炭产能过剩后尘,能源主管部门自2016年开始推出一系列限制措施,为煤电扩容踩下急刹车。预警煤电增长泡沫的“红绿灯”机制是其中之一。由于煤电项目从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到建成投产需3-4年时间,存在一定投产惯性,因此该机制的预警目标为发布年后第3年。
 
    根据《通知》,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分为煤电装机充裕度预警指标、资源约束指标、煤电建设经济性预警指标。前两项为约束性指标,最后一项是建议性指标。由于北京、西藏未来不发展煤电,因此不对其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情况进行测算。
 
    煤电装机充裕度指标是预警机制中的重要指标,体现了当地煤电装机、电力供应的冗余情况,基于202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设备备用率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结果显示,2022年,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东部、山东、山西、甘肃、宁夏、新疆8个地区为红色预警,另外,辽宁、福建亮起橙色预警。
 
    上述地区被要求暂缓核准、暂缓新开工建设省内自用煤电项目(含燃煤自备机组),合理安排在建煤电项目的建设时序,原则上不新安排省内自用煤电项目投产,确有需要的,有序适度安排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
 
    其余的绿色地区,意味着2022年该地区电力供需基本平衡或有缺口的、系统备用率适当或偏低。在优先利用清洁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源项目等前提下,可以按需有序核准、开工建设省内自用煤电项目。同等条件下,扶贫项目、民生热电、煤电联营、必要的电网支撑以及园区配套项目具有优先核准开工的资格。
 
    但对于天津、河北、山西及沪苏浙皖等地区来说,即便三年后的装机充裕度指标为绿色,受限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水资源、煤炭消费总量等资源条件约束,仍须严控新核准、新开建的煤电项目规模。对于《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确定的重点区域,资源约束指标为红色预警,其余为绿色。
 
    经济性预警指标显示,天津、山东、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区2022年省内自用煤电项目的预期投资回报率低于当期中长期国债利率。
 
    近年来中国遏制燃煤电厂开发的政策和措施成效显著。除了预警机制外,能源局还多次叫停多省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及已核准的新建、在建煤电项目。
 
    2016年能源局首次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时,除北京、西藏不再发展煤电外,全国有28个省(区、市)的预警程度为最严峻的红色,只有海南、安徽、江西三省为绿色,湖北为橙色。其中经济性指标预警结果为红色的占42%、装机充裕度指标预警结果为红色的占67%、资源约束指标预警结果为红色的占27%。
 
    2020年和2021年的全国预警结果中,煤电装机充裕度指标亮红灯的数量持续减少,分别为24个省份、16个省份,2022年降至8个。
 
    从连续四年的滚动预警结果可以看出,未来三年煤电产能过剩形势仍未完全扭转。尽管煤电审批随着电力供需的变化有所松动,但在煤电装机充裕地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主管部门严控煤电新增产能的要求依然没有改变。
 
    截至2018年底,国内煤电装机为10.1亿千瓦、占全国全口径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53.0%,比上年降低2.2个百分点。去年全国新增煤电2903万千瓦、同比少投产601万千瓦,为200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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