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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二次供水标准 保障"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

上传时间:2019-10-25阅读次数:编辑:辽宁京能电力

        城市饮水安全,历来牵动公众神经。近年来,随着城市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多,二次供水已成为城市供水不可缺少的环节。5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广西地方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已获专家评审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以规范我区二次加压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保证城镇“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

    现状:

    小区供水安全难保障

    近年来,广西城镇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多,而城镇的供水能力发展不均衡,二次供水的设计、施工安装与运行管理水平不一致,容易出现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与供水安全问题。

    由于缺乏全区性的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我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都不完善。二次供水设施的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

    专家指出,由于居民小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主要由开发商负责,为节省成本偷工减料、懒于维修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些都导致管网“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很难保障。

    “《规程》的出台,目的就是为了从技术根源上解决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等安全问题。”《规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陈永青说,新规从设计、施工、管理方面,对二次供水防止水质污染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了水质安全。

    新规:

    二次供水要有防污措施

    二次供水一边连接着用户,一边连接着城市给水管网。合理的二次供水系统设计,才能保证城镇供水和用户用水的安全。

    据介绍,由于二次供水水池(箱)中的储水直接与空气接触,易受污染的环节比较多。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规程》明确,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陈永青介绍,二次供水的运行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防水、防火、防冻、防潮、防暴晒、防雷击、防破坏、可靠供电等措施。

    如果在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才发现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和水量,届时再想补建或改造二次供水设施会非常困难。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新规要求,新建项目二次供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要求:

    至少半年清洗一次水池(箱)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城市中大部分6层以上或高层建筑的居民饮用水,都经过二次供水设施加压输送。

    以南宁为例,使用蓄水方式进行二次供水的小区约占80%。按卫生部门的规定,二次供水的蓄水池每年清洗消毒不得少于一次。作为卫生城市的南宁,则要求半年清洗消毒一次。

    目前,南宁市有上千套二次供水设施,但真正归自来水公司管理的并不多,绝大多数都由小区物业负责管理。由于考虑到运行成本,加上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多数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得不到及时清洗。

    陈永青告诉记者,因为水池(箱)内壁易产生细菌或致病性微生物,会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对此,《规程》也给予明确,二次供水的水池(箱)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方,可根据水池(箱)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清洗消毒后应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不得采用单纯依靠投放消毒剂的清洗消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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